1、標準樣品選用金剛砂,其粒度約小于106μm。按照本標準所規(guī)定的方法在標準漏斗上進行試驗時,該標準樣品的流動性應為40±0.5s/50g。
2、
粉末流動性測試儀漏斗在出廠前已進行過標定。當用戶在開始使用前也要用標準樣品進行校準,測定校正系數(shù)。標準樣品應預先在空氣中于105±10℃溫度下干燥30min,然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卻到室溫。再按測量樣品步聚測量標準樣品的流動性,反復測量6次,除*次外,其它5次測量結果取算術平均值。一般情況下,要求各測量結果之間的zui大差值不得超過0.4s。假定50g標準樣品從標準漏斗中流完的時間是40s,則該漏斗的校正系數(shù)為40.0除以5次測量結果的算術平均值。
3、粉末流動性測試儀漏斗在使用過程中應定期用標準樣品校對,如果標準樣品在該漏斗中的流動時間有所變化,則應以新測得的時間平均值計算出新的校正系數(shù)。